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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9期)《駐粵辦通訊》

(第1169期)《駐粵辦通訊》

* 来源 : 香港驻粤办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20-01-14 * 浏览 : 319
(2020年1月13日)出版了(第1169期)《駐粵辦通訊》(號外)
 內容如下:

通  告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於2020年1月6日印發上述《辦法》,自2019年12月3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1年5月1日。主要內容包括:(a) 港澳服務提供者獨資非學歷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應具備法人條件;(b) 港澳服務提供者獨資非學歷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取得辦學許可證,應依照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進行工商登記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申請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辦學許可證、擬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學校章程、港澳服務提供者資格證明等材料;(c) 前海管理局在日常管理中,發現港澳服務提供者獨資非學歷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有出現擅自分立和合併培訓機構、改變培訓機構名稱、發佈虛假招生簡章或廣告、非法頒發或偽造證書等情況的,應協調監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以及(d) 港澳服務提供者獨資非學歷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自編或者從境外引進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當報前海管理局備案。前海管理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開展專家備案評審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sz.gov.cn/qhglj/zcfggfxwj/zcfg/hgzc/202001/t20200108_18972683.htm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於印發<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
            獨資舉辦非學歷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實施辦法>的通知》(深前海規[2020]1號)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